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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铭: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创设性规范,对威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强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既是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重大“攻坚克难”,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又一“画龙点睛”。本期报告,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刘铭从惩罚性赔偿的含义、什么是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三方面为我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刘铭本人,刘铭 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本期报告我们来聊一聊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比较专业,具有抽象性、复杂性。所以,本期报告我会通过案例来讲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我希望通过这次讲解,为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收获。,

刘铭本人

刘铭 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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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本期报告我们来聊一聊民法典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比较专业,具有抽象性、复杂性。所以,本期报告我会通过案例来讲解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我希望通过这次讲解,为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收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条是民法典唯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所以,它非常有意义。

一、什么是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指的是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在赔偿上以填平原则为主,惩罚性原则为辅。什么是填平原则?就是将权利人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总之,不能让侵权人获利。

那么,什么时候用“重典”呢?我们知道,治乱,必用重典。比如,食品安全法的“假一赔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假一赔三”,还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欺诈的话,是两倍赔偿。除此之外,在大部分司法实践中,都可以用填平原则。但是,就目前来看,填平原则已经不适应知识产权的保护了。

为什么要实行惩罚性条款?从民法典的高度来看,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填平原则不适用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第二个原因,我通过举例说明。我个人总结了两种侵权严重的情形,一是无意识的侵权。比如,互联网侵权,网络上的图片、文章、视频、歌曲拿来就用,拿来就转载。二是有意识的侵权。有个案例,我们的公安部门破获了一个贩卖盗版制品的犯罪团伙,他们的犯罪都形成产业链了,有组织,有分工,有加盟费,设备使用费,有片源的使用费等。当时,这个案子影响很大,中央电视台也做了报道,包括一些影视从业人员也发出了打击盗版的呼吁。

吴京:盗版,非法传播的行为,其实等于是在砸认真工作的创作者的饭碗。

黄渤:我们的电影发展到现在,确实是不容易的,盗版对我们的这种侵袭,其实对于创作者的创作信心来说是一个很严重的打击。

沈腾:一部电影是一个几百人,乃至上千人共同努力几个月,甚至几年的一个共同的结果,它就像我们的孩子,那么盗版的行为就像是人贩子,我们的孩子被盗走了,我们很心痛。

他们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电影的生命周期很短,它的收益期就是宣传发行那几天,产生票房那几天。所以,盗版对正版的伤害是很大的。

第三个原因,当前权利人想要维权比较困难。这里面有两难:一是维权周期长。二是取证难。拿作品侵权来说,第一,要证明你本人是权利人。你的作品是怎么来的?是自己创作的?还是委托别人设计的?第二,要证明这是不是作品。第三,除了要证明对方的侵权行为,还要证明被侵权人有实际损失。在实践中,这些都要权利人来证明,这个过程是比较难的。

此外,维权成本太高。维权成本包括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这些都要先支付。有时候权利人维权效果很差,虽然打赢了官司,但在成本上却赔了钱。

从以上三点原因来看,填平原则现在有点不适用了。所以,在当前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侵权人进行惩罚性赔偿。因为惩罚性赔偿既包含惩戒功能,能提高违法成本,还能起到预防侵权功能,另外,还能鼓励权利人维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条是民法典唯一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所以,它非常有意义。,一、什么是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指的是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在赔偿上以填平原则为主,惩罚性原则为辅。什么是填平原则?就是将权利人的损失全面填补,权利人损失多少,侵权人赔偿多少。总之,不能让侵权人获利。,那么,什么时候用“重典”呢?我们知道,治乱,必用重典。比如,食品安全法的“假一赔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假一赔三”,还有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欺诈的话,是两倍赔偿。除此之外,在大部分司法实践中,都可以用填平原则。但是,就目前来看,填平原则已经不适应知识产权的保护了。,为什么要实行惩罚性条款?从民法典的高度来看,有三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填平原则不适用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第二个原因,我通过举例说明。我个人总结了两种侵权严重的情形,一是无意识的侵权。比如,互联网侵权,网络上的图片、文章、视频、歌曲拿来就用,拿来就转载。二是有意识的侵权。有个案例,我们的公安部门破获了一个贩卖盗版制品的犯罪团伙,他们的犯罪都形成产业链了,有组织,有分工,有加盟费,设备使用费,有片源的使用费等。当时,这个案子影响很大,中央电视台也做了报道,包括一些影视从业人员也发出了打击盗版的呼吁。,吴京:盗版,非法传播的行为,其实等于是在砸认真工作的创作者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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