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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四川这些法治建设成果你可知道?

  原标题:创新立法体制机制,四川这些法治建设成果你可知道?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佳)5月10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黄新初说,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关于地方立法工作的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做好立改废释工作。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9件、修改9件、废止1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38件、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7件,为治蜀兴川提供了法治保障。

  值得关注的是,在创新立法体制机制方面,省人大常委会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立法统筹协调,在立法规划、立项、调研、起草、审议等环节,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建立“提高起草质量、提高审议质量、开展地方立法案例研究评估”的“两提高一评估”立法机制,首次组织立法专家对3件省级法规和21件市州法规开展案例研究。强化立法支撑,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建设,建成全省统一共享的立法专家库,首批聘任36位省内外立法专家。加强对市州和民族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使市州立法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建成覆盖省、市州、民族自治县三级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做好法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29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59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

(责任编辑:徐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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