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戴福发:启动“移动电子警察” 上路执法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5-25 14:39:34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建议配有拍照功能的“移动电子警察”上路执法,即在一些交通管理的盲区,由路面巡逻执勤民警驾驶巡逻警车,对路面交通违章及路边违停车辆进行录像和拍照,以加大对机动车违章的处罚力度(录像和拍照的作法,也可以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并视情况予以奖励)。在对那些违停车辆进行摄像、拍照之后,交警再将违章车辆的处罚单夹到该车的车窗上,要求车主凭罚单在限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违章停车者需缴纳拍摄工本费。逾期7日不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将登报告知;处罚金额每拖欠一日递增3%,不办理处罚手续,将无法通过年检,车主自然不敢无故拖欠罚款。但罚款金额无论机关、企事业单位均不得予以报销(罚款单据上注明报销无效)。对一些外地牌照的车辆可采取直接处罚的方式,情节严重的可以扣证,有3次违章记录者,则可以扣车。警察拍摄违章停放机动车辆的工作可以由各大队基层中队执行。警察在拍摄违章停放车辆时要遵循三个原则:违章地点要明显;违章车辆停放在禁停位置;违章车辆车牌清楚无误。为增强说服力,违章司机在接受处理时,交警应现场播放所拍摄的机动车违章画面。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既要考虑群众要求简化执法程序又要加大整治违章现象,从而使路面交通更畅通无阻。启动“移动电子警察”,除了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管理本身来说,由于“移动电子警察”突破了现有警力和车辆局限,更利于处理乱停乱放违章行为。因为有拍照证据,也会减少交警部门和车主之间争执,可以督促违章者自觉守法,此种方式更有人情味,更能体现文明执法。此外,还应设立违停车辆举报电话,像110或122那样及时处理违停车辆,以确保路畅人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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