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刘黎明:打造“四个课堂”强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和“依法治教”工作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6-24 14:56:41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自金口河区依法治区工作开展以来,区教科局党委牵头,着力统一认识,党政群齐抓共管,广泛宣传,加强培训、真督实导。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和“依法行政”的同时,突出打造“四个课堂”,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校园普法和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提升认识,党政群齐抓共管

区教科局在“五五”、“六五”普法基础上,进一步审视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重大意义。2012年积极倡导“适合学生、适合社会发展”的双适教育,把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制信仰的培养作为教育系统的自觉追求和“百年树人”的基础工程。2015年,局党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实”作为教育系统的工作基调和主旋律,明确“123456”党建工作思路,将依法治教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教育行政、群团也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及时组织落实依法治教相关工作,将思想政治与普法、业务与学法、执法与普法、职能与用法有机结合,形成了教育系统党政群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格局。

二、创新“四个课堂”,强化校园普法,提升师生法律素养

(一)注重发挥第一课堂法律知识传授主渠道作用

有效利用课堂教学,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金口河区各学校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一是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小学为《思想品德与生活》、《生命生活与安全》,中学为《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明确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的“153”工作要求。即抓住一个主渠道,以法制课程课堂教学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其它学科注重法律知识、精神融合教学;坚持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经费有保障”;做到“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三结合;坚持各学科纳入考试测评,从2014年起,每学期还增加了普法地方课程《生命生活与安全》的考试,考试成绩纳入了学校、教师、学生总体评价。

(二)丰富第二课堂活动寓教于乐

校内活动既可以丰富学生的知识、开阔视野、培养学生的良好的性格习惯,同时也可以让学生的规矩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得到实践养成锻炼。一是各校长期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和朝、班、团、队会、安全演练等校园集体活动。金河小学和延风中学等学校的朝会活动每周达2次,班队活动每月达1次,团队活动每学期不低于3,安全演练每学期不低于2次。二是开展模拟法庭、观看法治电影或动漫活动。延风中学每学年邀请区法院开展1次模拟法庭活动,金河镇小学、吉星小学、初级中学、和平小学每学期组织师生观看法治电影或动漫不低于2次。三是组织师生开展法治演讲活动。共安彝族中学在校内法治演讲活动的基础上,选派了1名教师参加区上组织的“依法治区”演讲比赛,获得了全区第二名。四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在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公安局的协助下,各中小学都调整聘任充实了法律一线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各校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坚持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课12次,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定期参与家长会,对家长进行普法宣传。联动做好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和法制教育,建立了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各校还建立“心灵小屋”,对一些生理、心理、留守、学困贫困儿童进行针对性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共安初级中学还对行为偏差的学生建立了完整的登记、交接、建档、汇报、管理、考核的帮教制度。五是各校园建立了图书室,配备法律图书200册以上,各示范校还设立了班级法律图书角,让学生能及时阅览丰富的法律知识。六是在各种节日(纪念日)进行针对性法律知识教育,在教师节、艺术节文艺演出中融入法律精神宣传。七是积极组织师生论法和法律知识考试。从2014年开始,区教科局每年确定了34个案例,组织全系统教职工和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开展全民论法、讨论交流活动。每年11月进行一次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学法用法情况的评价依据。

(三)充分发挥第三课堂法律熏陶作用

 校园文化具有导向、凝聚和激励功能,校园法治文化对师生具有潜移默化作用和长久影响,各学校将法治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一是在教学楼、走廊的墙壁上张贴法治对联或格言。二是充分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比赛和开办校园红领巾广播站,开辟法治专栏和法律专题,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三是各校都建成LED显示屏,定期不定期流动播出法律宣传标语和依法治校动态。四是区教科局城域网开辟“依法治教”专栏,适时发布法律法规学习资料、依法治教工作动态。教职员工依法治校(教)意识不断增强,学生学法用法意识日渐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氛围日益浓厚。

(四)依托社会资源,大力开展第四课堂延伸教育活动

全区各学校大力依靠社会资源开展法治教育活动。一是组织师生参观看守所、法治文化公园、铁道兵博物馆、廉苑、图书馆法治教育基地和在基地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等普及师生法律知识,了解法律体系和法制精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成学生校外普法和科技创新活动基地。各学校每学期都要组织师生到基地参观学习12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开展“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各学校将“百名教师访千家”活动作为每学期的常态工作,每学期召开家长会,适时进行家访,“家校共育”教育孩子遵纪守法、健康成长。三是开展“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活动。金河镇小学、共安中学、吉星乡小学、区幼儿园每学年都组织1次“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专题活动,让孩子和家长的法制意识共同提高,互相促进。

三、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

简政放权,规范依法行政。一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从55项精简到46项。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在民主集中制基础上,引入法律顾问论证程序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机制。三是坚持公平、公正、透明积极推行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平台运行。四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五是在业务工作注重相关法律学习和普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积极推进依法办学。一是各学校严格民主程序,修订完善学校《办学章程》,修订学校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加强依法自主管理。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建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事前、会前沟通机制和会前学法制度。三是按照“优服务、零侵害”目标,强化师生权益保障机制和矛盾纠纷依法调解机制。四是规范和加强了教代会制度,进一步发挥学校支部、工会、群团独特作用,规范校务公开,强化学校民主管理。

四、我区依法治教工作成效初显

通过依法治教、治校、执教工作的推进,全区教职工、中小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信神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的状况得到根本转变,法治思维、法治信仰进一步树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与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管理、依法执教、成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普通自觉。师德师风、校风学风明显改善,教育系统依法依规,从严从实工作新常态逐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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