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邹敬海:浅谈路政管理法律文书制作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6-24 15:04:53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路政法律文书是路政管理部门常用文书之一,是路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重要凭证。路政法律文书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到办案质量和路政执法管理水平。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是对路政执法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过程中,有不少参考范本。国家和行业对路政法律文书都有比较规范的参考范本,这些范本样式统一、格式固定,比较典型的有2002年、2005年、2008年、2011年版本。这些《范本》虽多但内容大同小异,对于规范路政法律文书制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尽管如此,但范本作用仍然受到局限。主要是这些范本还不够具体,内容有些还比较抽象,操作性不够强。表现在一些路政人员受文化程度、理解能力、实践经验限制难以读懂和应用范本,加之路政案情个案错综复杂,千变万化,要切实做好法律文书就更难,多数人往往机械照搬,不能灵活运用。因此,多年来路政法律文书质量普遍不高,其制作始终是路政执法活动中的薄弱环节。如何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充分发挥《范本》作用是关键。然而如何将《范本》大众化,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让路政人员都能读懂并运用《范本》就显得尤为重要。近年,乐山路政努力探索,集各《范本》之精华及自身实际,摸索出一条“以格式化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以量细化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为主线的路子,出台了《法律文书制作细则》以及配套的《法律文书考核评分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取得成效。20128月乐山路政荣获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2013年乐山路政法律文书代表四川路政参加交通运输部评审,有关文书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参考范本。

主要做法

——以格式化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自2010年以来,乐山路政不断探索路政法律文书制作“良方”。每年都要以各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素质教育,将有关路政法律文书制作《范本》列入日常培训内容,把规范制作法律文书作为每个路政人员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功来抓。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于2011年底制定出台了乐山市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法律文书制作细则》,其最大的特点是,将有关路政法律文书《范本》,结合路政工作实际进行了格式化,用最简单、最直接的方式将《范本》陈述语言改为格式语言。直观、简洁的格式语言让每个路政办案人员都能易学、易懂、易操作,不需动太多脑筋,一看就会。

——以量细化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前述将路政法律文书《范本》格式化、简单化,对于规范文书制作、提高文书质量已经起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为追求更好,乐山路政力求超越范本,将《范本》格式化内容最大限度地穷尽,最大限度地量细化,量细化程度越高,文书质量就越高。为此,乐山路政集中力量组织精兵强将对每个具体法律文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充分讨论、认定,在现有范本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新的格式内容。如此制作法律文书类似于做“填空题”,由于空格在文书制作前已进行了最大限度量细化设定,在制作法律文书时,如果有空格“漏掉”没有填写,就会一目了然,“提醒”补上。因此,不存在文书内容不完善情况,文书质量相应得到高。

——以“大练兵”强化法律文书制作。为把《法律文书制作细则》落到实处,在全市路政系统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大练兵”活动,要求各地路政大队、各超限检测站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细则完成一定数量的各类(处罚、赔补偿、许可、强制措施)路政法律文书制作任务。要求不论是实际案例还是虚拟案例必须按细则制作到位,不漏掉任何一项格式化内容。通过用实例或虚例反复“练兵”,让《法律文书制作细则》扎根于每个路政执法人员心中。

——以文书交流、评比激励法律文书制作。乐山路政每年都要在全市路政系统开展文书交流、评比类似活动。在制定了《法律文书制作细则》的同时,还配套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文书考核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考评,予以奖惩。特别是在2012年上半年、下半年连续两次在全市路政系统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活动,参评单位达100%,参评内业文书制作人员达100%,参评文书种类含盖全部4类路政法律文书(处罚、许可、赔补偿、强制措施)共142卷。采取各参评单位之间抽签派对、交叉打分的形式进行评比。按照《评分标准》逐项计分,按得分高低确定了13个奖项,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通报表彰参评获奖单位6个,获奖人员24名)。有力地推动了乐山路政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水平。

几点体会

——要做好路政法律文书,离不开《范本》指导。路政法律文书名目繁多,如路政处罚类从立案到结案涉及具体文书最多时可以达到47个,赔补偿类29个、许可类23个、强制措施类29个。这些错综复杂的具体文书,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需要路政人员一个一个去制作,其制作质量、效率取决于办案人员的文化素养,对现成有关文书《范本》的学习、理解程度及实际应用能力等。前已述及,要做好并非易事。但不管怎样,都需要有现成文书《范本》来指导。

——《法律文书制作细则》是目前乐山路政行之有效的制作《范本》。它集各种版本《范本》之精华,并进行了最大限度细化和量化,更接近于路政实际,其特点在于:操作简单、内容全面、实用性强,路政人员普遍容易接受,不受文化层次、理解能力、工作经验限制,不需动太多脑筋就能胜任,前已述及路政人员在制作法律文书时类似于做“填空题”,由于它将格式内容最大限度进行了量细化“填空”,相应文书质量就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法律文书制作细则》有利于客观、公正实施考评。长期以来,对路政法律文书进行检查或考评时,由于没有考评细则或有关考评细则过粗,其客观、公正性不强,导致考评过程中容易让人为因素主导考评结果,考评工作流于形式,考评质量较差的情况出现,甚至有时出现考与被考单位之间、考评单位之间意见不统一、闹矛盾的现象。《法律文书制作细则》及《考评分标准》由于是最大限度量细化,自然在考评过程中反应出较强的客观、公正性,几乎杜绝了人为因素。从对几年来多次考评的情况看,最终所有单位对考评结果心服口服,对实施最大限度量细化考核给予了高度的认可。

——《法律文书制作细则》,在实施过程中带有趣味性,增强了路政人员制作法律文书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大练兵”及考评活动,发现路政人员不论是对法律文书制作,还是对法律文书考评均产生了较为浓厚的兴趣,在制作法律文书过程中个个对照《制作细则》犹如在做“高考试题”,在考核法律文书过程中对照《考评分标准》又犹如在为“高考试题”阅卷打分。考评分结果出来后,自觉对照《制作细则》及《考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因全是一对一的“客观题”,考评分结果让人信服。培养了路政人员制作法律文书的兴趣,激发了路政人员制作法律文书的热情,文书质量自然得以提高。

总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是提高路政管理执法水平的基本途径之一,是乐山路政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成果。尽管目前《范本》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总体上乐山路政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较以前有明显的质的提高。相信随着时间推移,在实践中不断对《法律文书制作细则》进行格式化、量细化完善,乐山路政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一定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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