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杜中华: 在依法治区的进程中如何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6-25 11:49:03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经过30年的普法工作,金口河区党员干部法律素养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相比, 工作中还是有不足:如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本身还缺乏更为深入的思考,对工作方法和手段研究得还不够,对普法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研究得不深,普法方式仍具有某些运动色彩,工作的系统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因此, 必须在依法治区工作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上实现更大作为。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各级干部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执政。从党的十五大到党的十八大,每次对依法治国的论述都在不断深化,层次不断提高,使得依法治国概念从理论到实践,从全党的意志上升到全民族的意志,直至写进我国《宪法》,成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符合中国国情的重大理论突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这个总目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重点是解决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现在的国际国内形势异常复杂,变化多端,转型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不少,对党的执政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实现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是全党的共同任务,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肩负的历史责任。

一、我党提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体现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起点,以公平正义为中心的一个逻辑推理过程。而法治方式作为方法论,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在执行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

1、从我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是 党员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2、从推进发展的要求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设计了法治的最优路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则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伟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 因此,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应当成为各级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自觉需求。

3、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治理的需要。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少数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以相互联系。  

1、法治思维的涵义及要素。  
   1)什么是法治思维?指执政者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首先,法治思维是建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的,一个平时没有法治理念的公职人员、领导干部遇到问题不可能突然形成法治思维;其次,法治思维是指执政者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思考的过程。在这种过程中,执政者为认识和解决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首先要确定法律依据,然后通过判断、推理,形成认识和解决相应问题的结论、决定。法治思维就是依这样的逻辑思考和认识乃至解决问题的过程。
  2)法治思维的基本要素是什么。作为党员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或实施社会管理乃至单位内部管理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争议,要有法治思维。包括主体合法、目的合法、权限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七个要素。 ①法治思维是一种新理念。 ②法治思维是一种方法论。 ③法治思维是一种价值观。 ④法治思维是一种逻辑思维。

2、法治方式的涵义。指行政管理主体在法治理念以及法治精神的指导下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运用法律创设的制度、机制和程序推进改革发展,处理各种社会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措施、方式和方法。⑴法治方式是一种制度运用。 ⑵法治方式是一种权力限制。 ⑶法治方式是一种原则遵循。

3、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关系。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建立在对法治内涵和要素有明确认识和理解的基础之上。法治思维强调思维的定势,突出行政管理主体对法治的理念、精神、原则和逻辑的认识,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方式强调行政管理主体的各种措施、方式和方法的法的规定性,突出法治实践和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1)法治思维决定、支配法治方式。行政管理主体具备法治思维,必然会优先、主动运用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反之,不具备法治思维,按照人治思维的方式治国理政,即使在必须和只能运用法治方式时,也会使法治方式偏离轨道。

(2)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法治思维是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思考、判断的思想活动和过程,但它必然要外化为法治行为处理各种问题,这种外化具体体现为法治方式。如果只会用法律精神、原则、规范来分析和思考问题,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就不能认为具备法治思维。

(3) 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法治思维是一种理念,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表现,决定着法治方式的运用。当法治方式的运用不能适应治国理政的需要时,势必引发矛盾的产生,行政管理主体必须调整法治思维,适应新的需要;调适后的法治思维必然决定另一种法治方式的产生。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相互作用,适应着治国理政的需要,同时不断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完善、更新。

(4)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法治的实践具有作用和反作用的效果。行政管理主体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必然会促进法治的实践;法治的实践又会给予行政管理主体更主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动力。这种相互关系长此以往,形成良性互动与循环就是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形成。

4、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

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标,稳定是前提,三者辩证统一关系直接体现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上,只有科学、合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解决三者的内在矛盾,实现发展的最终目标。因此,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凝聚了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顺应了治国理政的需要。

1)法治思维的运用。 行政管理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熟悉相应的法律规定。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必须注重主体合法、目的合法、权限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结果合法七个要素。行政管理主体应当在行政管理、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审视其行政行为是否遵守和符合上述要素。

2)法治方式的运用。运用法治方式必须遵循权责一致原则、优先适用原则、行政救济原则、禁止过度原则、程序正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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