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但英:深化从严治党 用反腐营造良好的检察政治生态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7-01 17:23:08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内聚人心、外树形象,可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可以集中精力、形成合力。检察机关作为反腐主力军,更要牢固树立“打铁还须自身硬”的意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工作的重点。

一、营造良好检察政治生态,必须持续不断深入改变作风,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歪风邪气。

“四风”是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例》等等,就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检察人员,应该做到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

(一)坚持问题导向,规范司法行为。司法行为规范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关键。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着眼于保障人权,程序公正和规范监督,突出整治十个方面的问题。抓好“动员部署、学习讨论;深刻剖析、细对笃照;整改落实、正风肃纪、总结验收、巩固提升”四个环节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法律监督职责,围绕司法办案全过程和重点环节,强化监督管理,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问题。

(二)开展廉政教育,整肃检风严明检纪。开展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建设是我们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源泉,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和谐的保证。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检察人员更应该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围绕规范司法的新要求,重视培养职业纪律和职业操守,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做到敬畏纪律、遵守规矩。只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才能贴近人民,听民之声、解民之忧,更好地服务于人民,促成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发展、新跨越。

(三)明确岗位责任,严肃责任追究机制。检察人员要清正廉洁,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鲜明提出要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再次表明了省委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刷新吏治,进一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检察人员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从我做起,扬正气、树新风、守纪律、讲规矩,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以小环境带动大环境,用小生态优化大生态,使我县检察生态环境焕然一新。

二、营造良好检察政治生态,必须高瞻远瞩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结合反腐倡廉,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结合依法治县,深入推进法律“七进”。依托派驻监察室,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反腐倡廉工作,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腐拒变能力。要时刻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言慎行——“自重”、“自醒”、“自警”,思想上时刻警钟长鸣、作风上时刻严谨细致、生活上时刻严格要求,“心存敬畏才能不敢腐败、心怀感恩才能不愿腐败、心中知足才能不屑腐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经受住权力、金钱、美色“三关”考验,加强党性修养,注重心灵环保,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克服麻痹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监督机制,增强法律威慑力。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更好地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真正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通过查办案件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开展,对发案单位能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 同时,对其他单位和行业也可起到警醒和示范作用,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同时,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是对外宣传和交流的平台,通过预防宣传,让各单位、各行业特别是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从而达到支持、拥护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三、营造良好检察政治生态,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铲除各种消极腐败现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反腐败斗争的法治路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要法治为其保驾护航。

(一)提倡法治反腐,推进反腐制度化法制化。法治反腐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反腐败领域的重要体现。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反腐进入一个新阶段,由运动式反腐向常态化、法制化发展。反腐不应该是运动式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而应该常态化,同时应该将反腐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同时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坚决彻底地清除腐败,实现党的自我纯洁、自我革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就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惩治腐败、廉洁政治的迫切期待;坚持依法治国,就要紧紧抓住依法治权、依法治吏这个要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大查办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坚决惩处违法乱纪腐败分子。

(三)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二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检察机关要忠实履行职责,依法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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