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金晨曦:规则引人生航向法纪伴青春同行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7-08 15:06:40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商鞅城门立木,曹操割发代首,海瑞刚正执法,都阐明了一个道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规则,是我们人生的信条;法纪,是我们行动的指南。

我们都知道,花园城市新加坡以遵纪守法为王道,为了保持城市的干净整洁,对乱涂乱画、破坏公共财物等行为采取了零容忍政策。让我们来看一个故事吧。两名德国青年在新加坡地铁车厢上涂鸦,然后一走了之,不料遭新加坡跨国追捕,最终在马来西亚将他们缉拿归案。经新加坡一家法院裁定,两人犯有破坏公共财物、非法侵入等罪行,对他们判处9个月监禁、鞭笞3下。时年22岁的安德烈亚斯·冯克诺尔和21岁的埃尔顿·欣茨在法庭上承认有罪并痛悔不已,他们称自己犯下愚蠢的错误、恳请法庭宽大处理。

由此可见,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社会如此,学校也是这样。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解释接物,行为语言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校园的美好和谐,影响校园的安定团结。三国时期的刘备有一句警世名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恶小而为之,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依然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最终导致自食恶果,就如一只小白蚁在大堤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那就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党的十八大以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早已渐次展开,展现出治国理政的健康发展和主线轨迹,开启了中国法治新时代。作为新时期中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势在必行。让我们牢牢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养成良好的习惯,培育良好的班风,营造良好的氛围。上课时,切勿在教室里开“小型茶话会”,以免破坏了课堂纪律。球场上,活力十足的健将们,也许球会偶尔砸中你的头,希望你们能始终保持绅士般的微笑,切勿出口成 “脏”。排队打饭时,面对拥挤的人群,在插队念头闪过的瞬间,请毫不犹豫地拒绝它,不要因个人便利,而扰乱了公共秩序。

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从约束自己做起,谦虚谨慎,勤劳朴实,勤奋学习,遵守公德,用实际行动理解和诠释规则,以良好品德践行与坚守规则。用奉献、用付出、用品格,学得有限的知识,赢得无限的智慧,书写灿烂的青春,为建设美丽乐山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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