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研县司法局队伍建设工作调研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6-12-26 10:29:11 来源: 【字号: 】 浏览

 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是工作在基层一线的司法行政干部群体,直接面对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承担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重任,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在县委、县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教育管理和精心培养下,我局干部队伍日益成长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并逐步走向成熟,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挥着重大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变化、历史的发展,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给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能否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不断作出新的贡献,队伍建设是关键,思想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

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局干警队伍的基本情况:我局有司法专项编制34名(包含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4名、纪检监察编制1名),机关工勤3名,合计37名。现有职工30人(其中:公务员24人,其中机关20名,司法助理员4名。机关工勤人员6人), 尚缺编7名。党员19人,本科文化程度的有10人,专科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有20人。年龄35岁以下的7人,36岁-45岁的5人,46-49岁的5人,50岁以上有13人。)

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法律援助中心核编3名(参公),现有职工1名,缺编2名;有律师事务所1个,核编5名,现有职工2名,缺编3名;公证处1个,核编3名,缺编3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个,注册法律工作者6人;全县有27个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7人,其中只有4名为专职,其余23名司法助理员由乡镇编制人员兼职。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局队伍在不断壮大,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但从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要求的高度,特别是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习总书记、王东明、孟建柱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实际,还存在很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专业知识缺乏。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及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而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普遍存在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系统在编干部职工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0人。全局6人为法律专业,其中只有1人为全日制大专法律专业毕业,其余5人均在工作中参加自学考试、电大学习、函授教育或党校教育取得的。半路出家,学的知识不系统,不细致,运用到工作中都显示出明显的不足,严重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二是进取心不强,动力不足。司法行政部门职能相对公检法比较弱,部分干警受经济大潮的影响,对现状不满,没有理清有为与有位、务虚与务实的关系,总是埋怨司法行政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缺乏一种以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和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对待工作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个别干警存在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不想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得过且过;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在工作上存在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明哲保身,“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三是思想闭塞,开拓意识不强。由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与外界接触较少,由于经费紧张组织干警个出学习开阔眼界的机会一直很少,导致了干警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固步自封,在原地打转转,很难有所创新。

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形象的建议

为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加强司法行政班子建设、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政治思想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设的通知》(川委厅【2011】10号)、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法专项编制管理的意见》(川编办【2014}25号)文件精神,用好用够政法专项编制,通过招录等形式配备司法助理员,加强乡镇司法行政工作。

2.抓理想信念促认识提升。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学习习总书记、王东明、孟建柱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作的中心、重心和落脚点;进一步凝聚力量,引导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从服务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3、抓制度完善促服务提升。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队伍建设的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由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配合抓,狠抓制度的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的工作协作机制和检查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队伍的管理监督,形成了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了为民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会前学法制度等。将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局党组班子会、中层干部会、职工大会都要组织会前学法。坚持每月2日政治业务学习日制度,把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每月安排适当时间进行学习讨论,每季度举办一次理论报告会或专题讲座,邀请有关部门领导或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每年在适当时候举办一次研讨会,重点围绕一、两个专题进行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体会,对学有所获,成绩突出者要进行表彰。定期对干警学习情况进行考试考核,将其结果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选用、提拔干部的依据之一。二是完善了心谈心制度。局长每半年找副局长交换意见,分管政工的局长每半年找中层干部谈心一次,了解中层干部思想动态;政工股股长每半年找职工谈心一次,了解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为班子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座谈会,交心谈心,消除误会,增进团结。三是完善了诫免谈话制度。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拖拉和初次违反规章制度的实行诫免谈话,先由政工股长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的不足,限期改正;不改的再由局长和班子集体谈话,及时解决队伍中出现的各种不良倾向和问题,要把这些不良倾向和问题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之中,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决不能姑息迁就,养成后患。五是完善从优待警制度。对干警工作上遇到困难、挫折的,职工相互之间、上下级之间有意见或误会时,职工受到批评、处分和职务升降时,坚持及时找其谈话。对职工本人生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去逝的和家中遇有困难的,局领导和政工部门坚持到场看望,使职工感受到在政治上的爱护和组织上的关心。

4抓岗位技能促能力提升。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本领和工作水平。一是针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帮教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内容,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所长参加每年一次的业务培训会,努力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二是每两月召开组织一次重大疑难案件调处研判会,邀请专家对调解工作技巧及大调解各项基础工作、《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讲座,组织参加个案观摩等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网络培训。我局依托网络优势,利用“井研干教在线”、“井研普法网”等组织干警学习了有关政策理论、党风廉政知识,同时还结合技能练兵活动开展了计算机应用、网络政务公开、信息化办案等培训,加强律师管理、公证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信息网上录入、工作流程网上管理、工作活动网上监督、工作质量网上考核的培训,切实提高干警的信息化实战应用能力。 四是依托法律援助工作平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在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承办过程中,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充分发挥优秀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使局机关全体职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

 5抓责任落实促效能提升。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的效能建设,强化工作纪律和岗位职责,提高全局职工的质量意识、效率意识、效能意识与管理意识,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潜能,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创造更好的业绩。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坚持领导考核、群众测评与个人评估相结合,注重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以岗位、目标、业绩为核心,量化了德、能、勤、绩、廉,逐项考核,规范完善了绩效考核档案。二是改进激励机制。不断完善目标激励、支持激励、机会激励、荣誉激励措施,对绩效突出的干部职工及时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调动了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6抓廉洁自律促形象提升。一是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自查剖析、开门纳谏、承诺践诺,认真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使司法行政人员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下大力气解决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三是切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合实际,进行自查、自纠、自评与社会评议,切实发挥民主评议的积极作用。集中开展专题性、连续性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全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形成系列宣传精品,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