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逼卖淫,警方咋“踢皮球”?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7-01-10 11:05:52 来源:乐山新闻网 【字号: 】 浏览
 蒋 萌

  背景:据报道,河北赞皇县14岁少女刘丽(化名),两度陷入卖淫团伙被逼卖淫,历经梦魇般的86天,最终逃出,多名犯罪分子陆续落网。刘丽父亲刘平平(化名)认为,女儿的遭遇,与当初自己报警后,邯郸市、赞皇县两地警方“踢皮球”未能及时立案有关,白白浪费了救援时机。 

  新京报发表于立生的观点:女儿失踪5天后,刘平平求助当地警方遭拒。后来他听说,“有人拿刀逼着孩子卖淫”,随即赶赴邯郸市报案。可110接警人员却表示:“需受害人户籍所在地警方立案,才能启动协查程序”。其随即返回赞皇县,又被当地警方告知:“案件管辖权在邯郸警方。”两地公安机关不约而同地采取了“踢皮球”态度。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该案两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应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如发生管辖争议,协商不成再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2010年最高法等4机构还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明文规定:接到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在上级机关作出管辖决定前,不得停止侦查工作。事后,邯郸市警方相关人员有无受到惩处不得而知,赞皇县刑警二中队队长付某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两地警方的不作为,恐怕已经涉嫌触犯“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岂可仅以行政记过处分了事!  

  小蒋随想:这是一个走不走心的问题。从责任心的角度,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理当认真接警,迅速立案调查,即便涉及管辖权,也当内部协调,而不是互踢皮球。从同理心的角度,如果警察家里的人失踪,警察难道不希望尽快找回家人?将心比心,怎能漫不经心?从稳定民心的角度,社会对公安机关保护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有着必然期许,公安机关必须不辱使命,让群众获得应有的安全感。如果本例报道属实(有警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或已部分证实),警方至少已存在渎职不作为。对此,上级公安机关应介入调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执法者也应受到法律惩处。法治的公信力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例来树立,法律保护并约束每一个人要不容妥协地落到实处。  

  买44套房补贴80万,劫贫济富?  

  背景:近日,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政府网站发布的一条公示信息引发热议。公示显示,一个合肥人在当地同一小区购买了44套房子。按照相关政策,该房主共获得约80万元补贴。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一工作人员称,房主票据手续齐全,并未违规。但他也承认,当初制定政策时没料到有人会买这么多套房子。  

  京华时报发表吴龙贵的观点:有人怀疑,这是不是开发商自导自演的闹剧,目的就是为了套取政府补贴?理论上确实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但也有网友说,“要有契约精神,政府规定购房有补贴,你不能因为人家有钱买得多,就不给人家”。补也不是,不补也不是,问题出在哪?还是出在补贴政策本身。对于六安这样的四线城市,为了尽快消化“库存房”而用力过猛,以至于无暇顾及政策本身的漏洞。这便为“购房44套获补贴近80万”留下了制度后门。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谈到房市问题时,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言外之意就是要确保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对此,地方上出台的购房补贴政策理应有所防范,提早探讨应对之策。地方政府在出台政策时科学决策、精准投放,而不能囫囵吞枣、跑偏方向,让原本就很稀缺的公共资源“错配”给了不该拥有的群体。  

  小蒋随想:房地产“去库存”,各地情况大不一样。对四线城镇而言,群众收入相对低,少有外来人口,很多人还外出打工,导致购房需求与购买力都很有限。在此情况下,房产大量“库存”往往是前些年盲目土地开发、造城运动后的不良结果。一旦局地的房子真的过剩,“房子是用来住的”就很难实现。因为,大量盖房的时候就有“炒”的初衷。在某种程度上,“卖不动就补贴”是地方政府试图给缺乏内在支撑的小城镇楼市吃“伟哥”。可由于“刚需”不足,往往“挺”不起来。必须指出,盲目造城的恶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房子要想真正实现“住”的目标,既要在价格上符合群众购买力,又得看地方常住人口规模。显然,这需要时光的磨合,要看地方发展的趋势。至于一个人买44套房补贴80万元,实际是倒手性“再库存”。补贴80万元虽有“劫贫济富”之嫌,但考虑到多套房在契税税率上翻倍,地方政府未必吃亏。说到底,地方政府有自己的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