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抓住“四个关键”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7-01-13 10:17:09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作者: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黄小平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是在建党95周年、长征胜利80周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节点和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全面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系统总结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全会谱写了四个全面新篇章、开启了从严治党新征程、宣示了反腐倡廉新决心。当前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刻理解“两大特点”和“两大亮点”,必须牢牢抓住“四个关键”。

一、必须深刻理解六中全会的“两大特点”。

一是特别强调思想建党。“思想建设是党的建设首要任务”。如果说建党初期我们要重点解决的是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的话,那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重点解决的则是把市场经济中的“利益最大化”和“等价交换”原则直接运用到党的各项事业之中所带来的严重伤害。邓小平同志讲,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党内。党内出问题,首先是从思想上开始的。苏共亡党就是一个惨痛教训,他的书记处书记在接受采访时曾公开叫嚣自己不相信共产主义,自己成为党员的目的只是要担任职务享受待遇。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思想建党,就是要求我们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思路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同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和宪政民主、普世价值、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进行坚决斗争。

二是特别强调制度治党。人管人是管不住的,制度才是根本。十八大以后,党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根本目的是用治标的办法,为治本赢得时间。以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为标志,我们党内的法规体系已基本完善,这就为我党从根本上实现制度治党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因此我们可以讲,六中全会通过的《党内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是构建制度体系的两根关键柱子,加上我们以前出台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问责条例》等,就形成了一个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就能实现从治标向治本、从“不敢腐”向“不能腐”继而“不想腐”的根本转变。制度反腐意味着反腐进入常态化,但我们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不会改变,依然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纵容”。

二、必须深刻理解六中全会的“两大亮点”

一是重新确立领导核心。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毛泽东、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邓小平、第三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江泽民。十六大以后,我们没有提核心。这次的六中全会,我们重新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习近平同志的核心地位,是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中自然而然形成的,是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可谓众望所归、名副其实、当之无愧。

二是特别强调高级干部。六中全会强调遵守纪律没有例外、党内监督没有禁区,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五个反对”、“六个不准”、“七个禁止”、“八个不允许”,就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模范带头、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从而带动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就像“八项规定”,它要求的是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在调研、开会、宣传等方面要做到“不封路”、“不封园”、“不摆鲜花”、“不铺红地毯”等。同时,它要求基层干部要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止“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等。由于中央高层带头、基层干部紧紧跟上,通过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的干部作风有了明显的好转。六中全会同样要求中央高层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要求基层干部“下效上行”,从而实现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的根本好转。

三、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必须牢牢抓住“四个关键”

一是必须牢牢抓住政治规矩这个关键。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三个看齐”,即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切实做到“四个坚决”,即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决不妄议中央、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决不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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