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7-05-23 09:19:34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犍为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帅乐

党建工作是基层法院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党务干部则是实现法院党建工作取得良好实效的骨干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队伍,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提高法院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法院当前工作发展的需要,是推动法院党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正确方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的重要保障。

一、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指出,“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知识,熟悉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情况,得到群众信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敬业、奉献和创新精神”。概括的讲,党务干部就是要具备高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素质、品德作风素质。

(一)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的形势、新的问题、人民的对法院工作的期望,都要求法院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彻始终,提升法院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必须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党务干部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神经中枢,位置特殊,责任重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党务干部队伍,才能适应新时期抓好党的建设的需要,才能适应新时期法院建设的需求。

(二)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确保党建任务落实的主要途径

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党的领导是我国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政治保证。法院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才能让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促进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同时也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带来新的挑战。当前的法院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就要求我们更要坚定党的领导,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务干部建设能更好的促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推动人民法院工作不断进步发展。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法院党员干部队伍中落实的需要,是当前确保司法改革朝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发挥党建工作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发挥党建促队建促审判的作用,党务干部队伍作为实施者其作用至关重要。

二、当前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

(一)党务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合理

以我院为例,我院现有在职党员63人,设有3个支部,3个支部书记全部由院领导担任,每个支部另外有2个支委,负责支部日常相关活动。支部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都是兼职,6个支委有5个在业务庭工作,由于要兼顾业务和党务,工作压力很大。党务工作的重担落在了这些业务部门的骨干上,一方面是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一方面是艰巨的党建工作任务,分散了工作精力,两方面沉下心来学习研究的时间都不足,影响了工作质量的提高。存在“就党建抓党建”的现象,党建工作围绕审判工作、促进审判工作、推动法院全面工作的效果不明显。

(二)党务干部队伍体制不健全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作了规定,但未明确办事机构设置问题。目前我院内部设置有机关党委办,没有编制,机关党委办公室与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合并办公,机关党委的工作由陪审办工作人员负责,属于兼任,并没有设立专人来负责党建工作,这就造成与各支部的协调配合不够,督促指导力度不足。

(三)党务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党务干部队伍活力不足,从队伍建设上看,党务干部的管理、培训不尽如人意,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党务干部的价值重视程度不够,职业声望不高,与从事业务工作的干部相比存在差距,影响党务干部工作积极性。党务干部培训和交流不够,措施不配套。党务干部素质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部分党务干部对机关党组织的基本任务、职责等缺乏系统全面的知识,对怎样开展党组织的活动认识不到位,不善于开展活动。

(四)党务干部队伍考核机制不健全

党务干部的考核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党务干部动力和压力不足。相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好的制度要发挥效力,最根本的在于落实。近年来党中央针对机关党建薄弱的问题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制度,但从实际效果看,与制度出台的初衷仍有不小差距。

三、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建议

党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规划者、组织者、实施者和推进者,是党建工作的骨干和中坚力量。他们直接面对普通党员,传达党的声音,开展党的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党务干部队伍状况如何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对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是法院有效开展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一)增强党务干部的理想信念和担当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是不是好干部首先看这一条。”“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坚定地理想信念和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也是党务干部最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要使广大党务干部具备这两种品质,最根本的是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党务干部头脑,有计划地把机关党务干部送到各级党校、高等干部管理学校参加学习培训,使党务干部能够更全面、更准确地掌握党的理论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夯实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功底。同时,应鼓励党务干部把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运用丰富的理论素养开展党员素质教育,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规律,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同时,应加强党务干部的教育,把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干部群众相统一。

(二)党组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坚持推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党组重视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党组对党组织工作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组织在党员干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关系到法院党建工作的好坏,也关系到党务干部受尊重、受重用的程度。加强法院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党组重视。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妥善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办事经费等问题的同时,要切实为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交流和使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党组要提升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党建责任,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坚持领导带头抓、带头干,带头参加各项组织活动,为党务干部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党的建设事业既面临巨大的机遇,也遇到了更多挑战,要切实完成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形成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可依靠、可信赖的党员干部队伍,不但离不开一支高水平的机关党务工作队伍,而且必须下大力气把这支队伍建设得更好、把这支队伍的能力发挥得更充分。法院同样如此。法院应当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工作全局通盘考虑,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在党的建设和法院中心工作中的重要性必然会日益提高,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工作成果也会逐步显现。在这样的前提下,每一名机关党务干部不能产生松懈和满足于现状的心理,应该从自身做起,继续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提升自身素质的自觉性,利用一切资源加强学习,用更高水平的工作落实好党中央的好政策,以“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地坚决克服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素质和思想政治水平,紧密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加强自身的核心能力建设,力争做一名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善于做好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与其他领域的广大党务干部一起,形成推动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选拔任用机制。法院机关党务干部的选拔任用,以精干高效为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对机关专职党务干部的职数要求,合理设置机关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做到应设尽设,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对兼职党务干部,应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时间,鼓励其向机关党务工作投入更多精力,适当增加对其从事的党建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根据各单位实际,还可考虑设置党务干部定期轮替机制。同时,还应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完善党内民主,扩大党务公开必须坚持群众公认原则,充分听取最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把理论修养高、掌握现代化知识特别是党务工作知识、热爱党务工作、党员群众拥护、威信高的优秀党务工作者选拔到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科学合理,奖罚分明的考核激励机制,对激发机关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至关重要。因此,首先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摒弃以往针对机关党务工作考核不合理做法,进一步研究如何把党建工作与法院业务工作相结合,鞭策党务干部更加努力工作。其次是创新考核方式,把定期举行的季度汇报、中期督导和年终考核紧密结合,采取自查、互相督查、召开会议集中督查等方式,让机关党务干部在互动交流中发现各自不足、吸取经验,实现共同提高。同时深入普通党员群众,了解他们对党务干部开展党建工作做法和成效的看法。切实落实奖惩措施,对考核得分靠前、表现突出的机关党务干部,既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予以表彰,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增强党务工作人员的荣誉感,增加工作动力。对那些考核成绩不理想,不适应岗位需要的党务干部予以调整。

(四)加大机关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要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通过科学安排和严格培训,切实把党务干部培养成为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学习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在职培训制度,建立约束与激励的长效机制。特别是注意宏观层面的培训与微观方面的操作培训并重,不光培训干什么,还要指导怎样干,程序与实体并重。

(五)法院党务干部队伍专业化

党务干部起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作用。党务干部任务职责很多,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等等。如何更好发挥这些作用,如何更好履行这些职责?党务干部专业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良好途径。一是选拔专职的党务干部,保证从事党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二是对党务干部进行专业化培训,使他们具备从事高质量党建工作的能力;三、鉴于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的人数规定为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每个支部人数没有上限规定,法院可以减少支部数量,注重支部党务干部质量,走专业化道路领导带动全院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促审判,将“两学一做”落到实处,学以致用,以学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