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怪”副市长为何拒绝组织提拔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7-06-20 18:02:54 来源:凤凰网 【字号: 】 浏览

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原副市长、增城原市委书记曹鉴燎(正厅级)被人们称为“三怪”副市长:落马前他曾三番五次拒绝组织提拔;贵为副市长却要给下属送巨款;贪了20多年仍能边腐边升……近日,曹鉴燎受贿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曹鉴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个人或伙同他人共同索取或收受财物共计超过8000万元。法院对犯受贿罪的曹鉴燎判处无期徒刑,罚金250万元,并对其以及其子名下多套房产予以没收。

其实,“三怪”副市长,说怪也不怪。曹鉴燎拒绝组织提拔绝不是因为谦虚,而是有着自己精明的私利算计。镇党委书记的级别虽然不高,但由于曹鉴燎所任职的沙河镇位于广州市重要地段,而且正处在大开发时期,因此寻租捞钱的机会更多更方便。事实证明,曹鉴燎恰是在镇党委书记这个岗位上时大搞权钱交易,获取了巨额不法财物。由此我们认识到,正风肃纪、反腐惩贪的利剑决不能忽视基层干部,尤其是那些征地拆迁事务繁多、房产开发兴旺发达的地区。随着地价飞速上涨,一些乡镇、甚至村居的负责人员手中掌握着巨大资源,如果制度疏漏、监督不力,他们便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根据自身利益来拍板决策,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搁置一边。

至于曹鉴燎给下属送巨款,更非出于关心、爱护之情,而是为了封住下属的嘴、消除捞钱的阻力,使自己贪污腐败一路更加肆无忌惮、更加方便快捷。有鉴于此,他屡屡给下属送巨款也就不应令人感到奇怪了。固然,在现实生活中,下属给上级输送利益的现象更为普遍,其动机大多是为了获得升迁重用的机会。某种程度上,上级给下属送巨款的社会危害性更大。无论任何一个地方、部门、机关,上级领导必然处于强势和主导地位,当其给下属输送利益以便拉下属登上自己的贼船时,下属往往不敢拒绝,也无法拒绝。因此,这种危害更加不容小觑,上梁不正下梁歪,上级给下属送巨款会使一个地方、部门、单位的风气更加乌烟瘴气。

曹鉴燎的贪腐犯罪已经受到刑罚制裁,但其“三怪”行为却给人们留下许多警示。首先,反腐不能存在死角,任何掌握巨大资源的岗位都应当被纳入严密监督的视线当中,老虎苍蝇一起打。对于那些在基层岗位上拒绝提拔者,也不能一概视为美德,而应当仔细考察,真正弄清隐藏于背后的动机。其次,一把手是一个地方、部门、单位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对清正廉洁、遵纪守法风气的形成起着主要作用。因此,任何时候都应当重视选优配强一把手,并且使其成为重点监督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