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委中心组自学制度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1-06-20 17:08:50 来源:市委宣传部理论科 【字号: 】 浏览
   
    为进一步提高市委中心组成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力增强学习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能力,现就市委中心组成员自学制度规定如下:
    一、制定自学计划。市委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活动,根据中心组年度学习规划和个人实际,制定出自学计划,并报中心组学习服务单位备案。
    二、要结合实际。自学要结合本人工作和个人思想实际,每年有计划地阅读相关理论书籍,弄通若干个理论观点,指导工作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自学质量。
    三、保证自学时间。每位中心组成员年度自学时间累计不少于30天,每人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2天,每人每年撰写读书笔记不少于2万字。
    四、保障学习书目。中心组成员按照市委要求和年初规定的自学必读书目进行自学,每年至少有3本学习教材。中心组服务单位要做好各位成员自学教材或资料的服务保障工作,定期编发“学习参考资料”,推荐书目供参考。
    五、加强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70天,撰写具有一定深度的理论文章或有实际指导意义的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六、定期进行检查。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半年要向中心组汇报一次自学情况,中心组组长要对本级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考核。
    七、通报和归档。中心组服务单位要积极开展中心组成员自学笔记的展评和自学体会的交流,对每位成员自学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进行汇总归档,作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