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预算公开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
2022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职能简介。负责组织重大理论宣讲活动,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形势政策宣传,全市干部理论网络教育工作,负责四川省党委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学习强国的运行维护工作,开展理论研究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持和科学依据,负责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二)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重点工作。(一)进一步创新理论宣讲。一是围绕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好主题宣讲;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展好专题宣讲;围绕群众所思所想,开展好基层宣讲。二是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分众化、对象化、互动化”宣讲要求,打造“理论宣讲专家库”和“基层宣讲讲师库”两支队伍的菜单式服务,持续发挥“‘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劳模宣讲、‘乐山好人’道德模范宣讲、‘习习春风’百姓巡回宣讲、‘我是小小宣讲家’青少年宣讲”四大宣讲品牌作用。三是紧跟市委“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要求,组建“践行十爱·德耀嘉州”百行宣讲团、挂牌“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宣讲基地,以英雄模范、道德模范、“十爱”内容和本地先进典型事例和人物故事为宣讲内容,让道德之光闪耀嘉州大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厚的道德滋养。
(二)进一步拓展理论平台。一是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水平,继续配合市委宣传部抓好“学习强国”平台的采编、学习管理架构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扩容提质,抓好乐山理论网运行管理,适时开展学习强国业务工作推进培训会,积极争取开通一个学习强国区县融媒体号,确保“学习强国APP”日均活跃数和日均积分位居全省前列,确保全国学习平台和四川平台稿件采用量位居全省前列。
(三)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一是围绕服务中心开展理论研究,继续完成社科课题《乐山市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理论宣讲的现状及对策》;二是选好配强干部队伍,选拔理论功底较好的年轻干部充实理论研究工作者队伍,优化队伍年龄结构;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采取轮岗交流、外出培训等方式,提高干部理论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是市委宣传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
2022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08.32万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收入预算204.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16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支出预算2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16万元,占97.55%;项目支出5万元,占2.4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08.32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04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1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5.64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4.1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46万元,占7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4万元,占12.56%;卫生健康支出6.07万元,占2.97%;住房保障支出14.99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52.46万元,主要用于:宣讲工作日常开销。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学习强国。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职业年金缴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6.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7.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委讲师团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市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不变。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委讲师团来乐指导。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讲师团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讲师团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2年,市委讲师团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25万元,比2021年预算相同。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讲师团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委讲师团共有车辆0辆。
2022年市委讲师团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市委讲师团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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