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
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宋瑞琦)4月16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召开,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后简称《条例》)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受市委书记彭琳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彤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曾洪扬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市政协主席易凡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条例》是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制度保障,我市要从开展系统学习、配套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落实3个方面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正确方向。各地、各部门要把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考察、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各级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和人民的人手中。要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系列文件精神,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全市各项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要加强对全市选人用人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在乐的市委常委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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