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委讲师团结合工作实际,就做好全团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讲师团支部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增强支部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
二、实施范围
市委讲师团党支部。
三、公开内容
(一)支部工作部署,形成的重要决议及执行情况,任期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及落实等情况;
(二)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等;
(三)支部设置、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四)支委会职责分工,议事规划,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年度考核奖惩等情况;
(五)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等情况;
(六)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七)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违纪处理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程序
根据乐山市直机关党务公开工作指导目录,拟定好讲师团支部公开目录,经支部批准后依照目录进行公开。对公开的资料及时进行跟踪反馈,收集整理各种意见建议。同时做好公开资料的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五、公开方式
党务公开的形式力求简便、多样、实用。采取党内公开,通过会议、文件、简报、党员活动室等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通过报刊、网络等形式。
凡需公开的内容均要报经团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才能组织实施。对党内重大决策和涉及党员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方式进行公开。对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阶段性工作分段公开,其余各项工作也要做到及时、适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