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宣讲提纲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5-08-18 14:06:19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第五项工作:生态扶贫,一个加强,一个开展,一个推进

加强生态保护。加快脆弱地区生态治理步伐,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恢复、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国家要求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规划建设一批生物科考、森林探险、植物观赏、森林康养基地。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

开展环境治理。深入推进以大气、水、土壤为重点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供水水质合格率。探索从市到县的环境维护管理第三方服务的共同分担机制。加强贫困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

推进防灾减灾。有序开展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和避灾移民搬迁,实施扶贫搬迁1127235701人。加大对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工程治理,建设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森林、草地生物病虫害防治和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力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

第六项工作:医疗卫生扶贫,一个加强,一个加快,一个提升,一个深化,一个认真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面开展乡村卫生机构达标建设,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远程医疗为核心,推进贫困县(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改善基层卫生机构设施条件。到2020年,实现贫困县(区)县级医院达到二级水平,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加快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推进“一村一医”工程,实施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试点项目。采取“县招乡用”“村医乡聘”“村医乡派”等方式,探索推进乡村卫生计生人员一体化管理。到2020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贫困地区县、乡医务人员轮训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乡聘村用”覆盖90%以上行政村,每千人口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水平,加强疾病监测与计划免疫,加强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治。

深化医疗卫生对口支援。进一步完善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制度,继续实施卫生援彝行动计划,加大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卫生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三县一区”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高防病控病水平。

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县、乡、村。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切实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少生快富政策,优先扶持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脱贫。

第七项工作:文化惠民扶贫,一个完善,一个大力,一个形成

完善文化基础设施。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文化场所建设,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推进彝家新寨、“视听乡村”、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到2020年,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有文化馆,乡乡有幸福美丽新村文化院坝,村村有文化室、有农家书屋。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编制贫困地区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挖掘当地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支持贫困地区整合文化资源,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注重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挖掘工作,加强对农村古村落、古建筑的保护维修。

形成良好文明风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培育弘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通过“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满足贫困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培育现代文明理念和形成现代文明生活习惯。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文化下乡活动。

第八项工作:社会保障扶贫,一个实施,一个扩大,一个加强,两个加大

实施低保政策兜底。对凡是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扶贫。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到2018年,把贫困地区农村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实现“两线合一”。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将贫困地区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人人有社保,并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标准差距,编织兜住贫困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社会安全网。

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加快养老设施建设,本着供养对象自愿的原则,对农村特困人员、独居、鳏寡、空巢散居和残疾失能的贫困老人逐步实行集中供养或托管。加强对遭遇突发灾难、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实施救助。

加大医疗救助扶持力度。切实推进“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建立基本医保与大病保险补偿及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和即时结算机制;扩大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提高救助比例。到2020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救助比例不低于80%

加大贫困残疾人帮扶力度。对残疾人扶贫对象实行生活费补助,核定年收入与国定贫困线标准差额,据实发放差额补助,到2020年确保所有贫困残疾人家庭年收入水平稳定达到国定贫困线标准。建立贫困家庭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

第九项工作:社会扶贫,一个创新,一个推进,一个凝聚

创新社会扶贫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

推进“五个全覆盖”。市级党政领导和机关(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全覆盖11个县(市、区)以及乐山高新区,市县部门(单位)帮扶、驻村工作组、村“第一书记”全覆盖469个贫困村,帮扶责任人全覆盖6.11万户贫困户。

凝聚社会扶贫合力。扎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和省直机关在乐定点扶贫工作。全市统战系统开展“同心聚力·扶贫攻坚”活动,民主党派切实搞好智力扶贫,工商联扎实推进光彩扶贫。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开展民营企业扶贫,做实“百企帮百村”,推进村企共建。鼓励和推进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扶贫,深化扶贫志愿行动。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信息平台,探索社会扶贫参与机制,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力量自发自愿参与扶贫。

第十项工作:财政金融扶贫,两个建立,一个创新,一个用好

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建立贫困地区基本财力保障制度,逐年增加市级扶贫专项资金规模,新增财力优先保障扶贫专项资金增支需要;确保行业扶贫资金足额落实,新增财力重点保障各行业扶贫需要。到2020年,市级财政、片区县本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规模在2015年基础上翻一番;非片区县今年按2014年末贫困人口数每人500元安排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后逐年增长。

创新扶贫投入机制。支持贫困地区在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贫困地区。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新模式,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试点。建设“飞地园区”,建立支持贫困地区跨区域经济合作财政利益分享机制。

建立项目资金统筹机制。以扶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县级为主体,整合相关专项资金,重点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整合各类财政到户贷款贴息政策,不断扩大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加大财政对扶贫项目的贴息力度。

用好金融政策和完善金融机制。大力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按片区县不低于500万元、非片区县不低于300万元的标准,建立风险补偿金。贫困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推行订单农业贷款、贫困家庭助学贷款等专项信贷,延伸金融服务链条。用好“两大扶贫特惠金融产品”,即按照每个贫困户35万元标准,实行免抵押担保、基准利率放贷、扶贫资金贴息、县建风险金补偿的小额信贷政策,以及国家农业发展银行移民搬迁发债和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