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8-07-04 15:52:49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联系服务渠道,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制度,探索建立民营企业评议政府相关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政府失信追责惩罚机制。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度规范,细化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严肃查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违纪违法行为。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家。创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9.做强做优做大国资国企。

  加大国有资产重组整合力度,引导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中,向优势企业和主业企业集中,向规划布局的重点区域集中,加快培育一批“千亿国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推进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资本金补充机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源批量变现补充资本金,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规范推进债转股,逐步形成国有资本投入、收益、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推进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推进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在川企业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20.聚焦关键性改革攻坚突破。

  加快电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直购电、富余电量、留存电量市场化交易政策,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支持产业园区、地方电网“整体打包团购”。对绿色高载能产业和新产业新业态实施精准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专线供电”“直供电”试点,建设甘孜、攀枝花、雅安、乐山等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土地供给。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实行盘活存量与下达增量相挂钩,对近5年供地率低于60%的市县,暂停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市域内流转。

  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制定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专项措施。深入实施“五千四百”上市行动计划,着力推动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推广知识产权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扩大小微企业抵质押范围。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增信分险能力。支持创新保险产品,推进“险资入川”。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广农村“两权”抵押贷款和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经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有序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集中财力办大事要事。

  推进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改革。结合党政群机构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合理设置部门、地方审批权限。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公布各层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目录。打造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到办理施工许可时间再压缩一半。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失信联合惩戒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制定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