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宣讲讲稿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13-11-22 10:16:36 来源:乐山理论网 【字号: 】 浏览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17)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18)完善税收制度。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改革,适当简化税率。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19)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6、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20)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21)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22)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23)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7、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24)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25)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坚持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26)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